《表1.日本1881年的代用监狱》
值得特别说明的是,上文提到的法院未决犯专区、拘留室的存在时间并不长,只存在了约34年(1874—1908年)。随着警察和法院职权走向专门化,1900年司法省的职责也回归到司法行政权,管理法院及司法警察的权限不再保留。法院管理的未决犯专门监区统一到司法省管理的未决人员监狱;法院拘留监室的功能逐步由警察拘留所代替。1908年颁布的日本《监狱法》将未决羁押场所正式确定为只有两类:司法省管理的未决人员监狱和作为代用监狱的警察拘留所,已经不存在法院管理未决犯的场所。
图表编号 | XD0020823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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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5 |
作者 | 高一飞、尹治湘 |
绘制单位 |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