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实习时间及上课、听课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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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师范生教育实习现状的调查与研究——以凯里学院为例》
2017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提到“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期间的上课时数”[1].按照这个标准,除去从大一到大三每学年两周的教育见习时间,大四的教育实习时间为12周就达到基本要求,从表3可知,师范生在大四教育实习时间超过12周的有90.5%,即90%以上的学生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
图表编号 | XD0020679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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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5 |
作者 | 董秀红 |
绘制单位 | 凯里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