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工业企业周边影响区范围确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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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用地管理及标准评价的初探——以有机物风险评价为例》
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关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88号、《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1479号等发文的学习,工业企业周边农用地污染调查工作已展开。根据《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类别及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筛选出存在土壤累积污染影响的行业企业,按照GB/T 4754分类主要包括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7纺织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7医药制造业、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3金属制品业、59仓储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危废、医废处置)、78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活垃圾处置)。这些工业企业生产会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累计污染影响,影响区域范围以及需要检测的影响因子分别见表3和表4。
图表编号 | XD0020475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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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1 |
作者 | 梁丽琛、王丹 |
绘制单位 | 南京国环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