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国内建筑遗产认养的概念例举》
由表一所示,上述“建筑遗产认养”的概念经常和“建筑遗产认领”、“建筑遗产认保”等概念交替使用,对我国建筑遗产认养理论创新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无一例外地都回避了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遗产保护利用的事实。罗捷认为,建筑遗产认养是指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运用市场化的方式,允许和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以认领、认租、认购等方式参与建筑遗产的保护与活化利用的行为(2)。笔者认为,建筑遗产认养旨在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领域,要求既要出资维修,又要派人管护,隶属于公众参与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一个层面。除了认领、认租、认购等方式外,还有公私合作、建设—经营—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据此,本文认为,建筑遗产认养是指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运用市场化的方式,允许和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以认领、认租、认购、公私合作、建设—经营—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建筑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的行为。
图表编号 | XD0020455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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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28 |
作者 | 张国超 |
绘制单位 | 武汉轻工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