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高职大专护生遭遇约会暴力影响因素分析》
注:χ2=6.369,P<0.05、Cox and Snell R2=0.347、Nagelker’ke R2=0.454;自变量赋值,饮酒(否=0,是=1);目睹父母吵架暴力或殴打(否=0,是=1);情绪智力得分(<64分=0,≥64分=1)
以高职大专护生是否遭遇约会暴力为因变量(是=0,否=1),以单因素分析结果中有统计学意义的8个变量(年级、是否吸烟、是否曾经饮酒、父母文化程度、成长时期是否遭受过父母的暴力或殴打、是否目睹过父母吵架时的暴力或殴打行为、是否经历过校园欺凌的高职大专护生及情绪智力水平)为自变量,进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情绪智力、曾经饮酒、目睹父母吵架暴力或殴打行为是高职大专护生遭遇约会暴力的独立影响因素(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0368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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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10 |
作者 | 陈冬、隋树杰、邰春玲、张玉环、逄冬 |
绘制单位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护理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护理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眼科、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护理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神经内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