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资源型企业与新疆区、贵州省、青海省、陕西省耦合系统主成分提取及评价指标排序表》
由于上述系统优势要素评价指标具有不同的量纲,为了增强系统耦合度测算的可靠性和科学性,运用由《中国国土资源年鉴》《中国煤炭工业年鉴》《新疆统计年鉴》《贵州统计年鉴》《青海统计年鉴》和《陕西统计年鉴》中收集到的2005—2014年的相应样本数据,采取SPSS22.0进行指标数据的标准化处理、主成分分析,剔除不合适的指标,得到可行的指标评价体系,见表2。其中,Mi(i=1,2,3)、Xj(j=1,2)、Gk(k=1,2,3)、Ql(l=1,2)、Sm(m=1,2)分别为资源型企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青海省、陕西省的主成分指标体系。在采用主成分分析对原始变量进行降维旋转的结果中,同一地区的不同主成分之间是有一定重叠的。为了体现集中显示、简洁明了、对比表达,在表2中只将同一指标列于载荷最大的主成分之下。
图表编号 | XD0020289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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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31 |
作者 | 李存芳、王梅玲、张晓旭、杜沈悦、张博 |
绘制单位 | 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江苏师范大学产业经济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江苏师范大学产业经济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江苏师范大学产业经济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江苏师范大学产业经济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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