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模式下样本家庭的生活水平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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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模式下乡村旅游发展扶贫效应的测度与分析——基于安徽省贫困县区的数据》
通过表2可知,4种扶贫模式参与者被扶贫后成效存在显著差异。“多元主体协同”型的经济受益最高,“能满足日常生活,有存款”的家庭占比高达76.23%,不存在“不足以购买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家庭,扶贫成效好于另外3种模式;“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型和“企业+农户”型都使得“能满足日常生活,有存款”的家庭占比达到55%以上,相比较而言,“企业+农户”型“只够买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家庭占比为40.63%,而“能满足日常生活,无存款”的家庭占比均为0。这说明在“企业+农户”型的旅游扶贫模式下,处于弱势地位的贫困户很难享受到乡村旅游扶贫带来的普遍红利,扩大了贫富差距。“政府主导”型的扶贫成效整体不高,“能满足日常生活,有存款”的家庭占比不足1/3,大部分家庭仍停留在“只够买基本生活必需品”“能满足日常生活,无存款”的低水平层面,这说明如果只有政府扶持,而贫困地区自身缺少发展活力,那么乡村旅游扶贫的成效不会特别明显。
图表编号 | XD0020257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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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5 |
作者 | 刘祎、王芳、秦国伟、田明华 |
绘制单位 |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省林业局、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