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不同收入农户的平均增收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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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相容理论视角下生态公益林补偿对农户的增收效应——以福建三明为例》
为进一步研究生态公益林补偿的不同补偿方式对不同收入农户的平均增收效应,本文参照2018年国家贫困线家庭人均年收入3550元的标准,将农户划分为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研究发现,现金直接补偿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增收效应均不显著。岗位性补偿能够促进贫困家庭增收,但不显著。岗位性补偿对非贫困户增收效应和结构收入显著,其家庭总收入增加29.1%,家庭平均收入增加27.2%,农业收入占比降低3.8%。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绝大多数贫困人口是因为残疾、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其自身身体条件无法满足岗位用工的要求,这也可能是岗位性补偿对贫困户增收效果不显著的原因之一,也证明生态公益林补偿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增收效应不同(表6)。
图表编号 | XD0020248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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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8 |
作者 | 李军龙、邓祥征、张帆、蔡创能 |
绘制单位 | 三明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低碳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汕头大学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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