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稳健性检验:科技政策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研究——以广东省为例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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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政策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研究——以广东省为例的实证分析》
注:括号内为标准误;*表示0.1的显著性水平;**表示0.05的显著性水平;***表示0.01的显著性水平。
地方政府出台实施的科技政策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产生效果。在基准回归中,本文使用当年的政策力度对企业的专利授权量进行回归,并未考虑到政策的滞后效应。鉴于此,此处将解释变量分别取滞后一期和滞后两期,再分别对专利授权量进行回归。由表8可知,第(1)、第(2)列政策力度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本文结论依然成立,同时也说明,地方政府的政策在颁布后的两年内都会产生持续性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20167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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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5 |
作者 | 陈雄辉、楚鹏飞、罗晓晴、罗崴 |
绘制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