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回归分析结果:动态能力视角下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研究——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为例》

《表7 回归分析结果:动态能力视角下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研究——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为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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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能力视角下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研究——以制造业上市公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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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里面为T值;***、**、*分别表示在1%、5%及10%显著性水平下显著。

为进一步验证前文所提假设,分别将关键变量放入回归方程,建立了4个回归模型,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总体上看,F检验在1%的水平上是显著的,说明4个回归方程整体上是显著的。其中,模型1主要是验证商业模式创新与动态能力之间的关系,通过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商业模式创新对动态能力有显著正向影响,假设2得到验证;模型2中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绩效的回归系数为0.437,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认为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绩效有正向影响,验证了假设1;模型3中动态能力对企业绩效的回归系数为0.483,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即动态能力对企业绩效有正向影响,假设3得到验证;模型4中同时包含了商业模式创新和动态能力,根据其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商业模式创新和动态能力对企业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与模型2相比,模型4中加入了动态能力这一变量,此时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依然显著但效应减弱,这主要表现在系数减小和显著性水平的降低,由此可以说明,动态能力在商业模式创新和企业绩效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从而验证了假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