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4组一般资料比较(±s)》
选取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我院妇产科诊断为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孕妇160例。入选标准:(1)符合2017年版《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国际指南与中国实践》[13]中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诊断要求;(2)经B超检查为单胎妊娠;(3)孕妇知情同意且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有重大疾病史或者重要器官功能受损者;(2)有精神病史或者无认知功能患者;(3)资料不全者。根据治疗方法将孕妇分为A、B、C、D组,各40例。4组孕妇的年龄、身高、体重、孕周、平均动脉压(MAP)及孕次等基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089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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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10 |
作者 | 范光琴、陈晓燕、张晓蓉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