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总体(财政收入衡量)估计结果》
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下显著。
本部分稳健性分析采用以财政收入衡量财政分权替换原解释变量的方式进行。财政分权(财政收入衡量)=地方本级人均财政支出/(地方本级人均预算内财政支出+中央人均财政预算内支出)。本部分将分别进行以下稳健性检验:财政收入分权对新型城镇化的总体影响、IV法和GMM法估计分地区影响、财政收入分权的分位数估计。对比前文结果,检验模型和估计结果具有稳健性。财政收入衡量的财政分权对新型城镇影响的估计结果如表8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0089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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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15 |
作者 | 杨志辉、李卉 |
绘制单位 | 南京大学商学院、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