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政府治理转型异质性下的估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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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选择性产业政策促进制造业绿色竞争力提高了吗——基于政府治理转型视角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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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的数值为t统计量;***、**、*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下显著。

为了能够深入考察治理转型异质性下绿色竞争力提升的复合效应,本文在基准模型基础上,利用治理转型程度的25%、50%、75%分位数(分别为0.5096、1.0440、2.0495),将样本划分为四种类型(GTi,i=1,2,3,4),GT1表示最低治理转型程度的样本,GT2和GT3表示中等治理转型程度的样本,GT4表示最高治理转型程度的样本,以探究政府不同治理转型程度下,治理转型与产业政策对绿色竞争力提升复合效应是否存在“适度区间”,相应结果如表4所示。可以发现,对于最低治理转型程度的样本,地方产业政策与治理转型交互项的系数为负,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表明当政府治理转型程度尚低时,其与政府实施的产业政策之间并不能形成正向复合效应,促进绿色竞争力水平的提高,反而对产业政策作用下的绿色竞争力呈现进一步负向影响,抑制制造业绿色竞争力的改善。可能的原因是,政府治理转型程度较低时,体现政府行政型治理的国有企业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民营企业尚未得到充分发展,此时国有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较小,即使能够获得产业政策给予的资金等支持,很可能也不会将生产要素过多投入到研发创新活动,创新的高风险、不确定以及研发长期性特征,很可能会对国企经营者的物质利益获得以及自身政治晋升造成不利影响,从而治理转型程度较低时并未与产业政策形成正向复合效应。对于中等治理转型程度的样本,可以发现无论对于治理转型程度为GT2的样本还是治理转型程度为GT3的样本,政府治理转型与产业政策交互项的系数皆为正,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意味着当政府治理转型处于中等程度时,其能够与产业政策形成较好的绿色竞争力提升正向复合效应。对此可能的解释是,中等治理转型程度下体现经济型治理的民营企业得到较好发展,激活了市场经济发展活力,提高了市场竞争水平,这不仅将驱动国有企业将生产要素投入研发创新,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而且面临更高市场竞争程度的民营企业也会将所获得的有限政府资金支持以及自身生产要素向研发创新倾斜,而这显然会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有利于缓解产业政策对绿色竞争力提升的负面影响。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对于最高治理转型程度样本,治理转型与产业政策交互项的系数虽然为正,但并不显著,而且地方产业政策的系数也显著为负,这也就是说,此时政府治理转型并未发挥其与产业政策有力的绿色竞争力提升正向复合效应,也进一步表明绿色竞争力提升复合效应中政府治理转型程度“适度区间”的存在,只有当治理转型处于“适度区间”时,体现政府行政型治理的国有企业和体现政府经济型治理的民营企业将形成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制造业绿色竞争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