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建议的以VS30、H和TS为指标的场地分类方案》
注:VSE的计算深度取覆盖土层厚度和30 m两者的较小值;H<3 m的场地,如土层不作为持力层,则场地划入I1类。
综上,结合国内外现有场地分类的最新成果,本文将Ⅰ0亚类和Ⅰ1亚类、Ⅰ1亚类和Ⅱ类、Ⅱ类和Ⅲ类、Ⅲ和Ⅳ类、Ⅳ类和特殊土类的TS界限值分别取为0.1、0.2、0.4、0.9、1.4 s。建议的三指标场地类别分类方案如表7所示。这里,TS作为确认场地分类的一个附加指标,若所要求的TS不满足,则场地类别分类降为表7中的下一个类别。
图表编号 | XD00199917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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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0 |
作者 | 陈国兴、丁杰发、方怡、彭艳菊、李小军 |
绘制单位 | 南京工业大学岩土工程研究所、江苏省土木工程防震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工业大学岩土工程研究所、江苏省土木工程防震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工业大学岩土工程研究所、江苏省土木工程防震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南京工业大学岩土工程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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