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案例组内比较——腾讯和阿里巴巴治理实践中的共同特性》

《表6 案例组内比较——腾讯和阿里巴巴治理实践中的共同特性》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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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视阈下企业社会责任多中心协同治理模式研究——基于平台型企业视角双案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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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腾讯和阿里巴巴企业社会责任治理实践,可以发现虽然两家平台型企业在主营业务、面临的主要社会责任问题和表现形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在治理实践中呈现出协同方面的相似性。依据上文的个案分析结果,结合共同特性表格(见表6),可以清晰地看到腾讯和阿里巴巴在社会责任治理实践中主体协同和路径协同的可复制性。首先,腾讯和阿里巴巴在治理实践中都体现了平台企业、政府、其他产业链伙伴和企业、社会公众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具体来说,除平台企业自治之外,腾讯和阿里巴巴更是积极地配合政府行动、以技术优势为政府政务赋能,两家企业主动和其他相关企业伙伴共享数据和技术、协作创新、合建联盟、参与倡议等以维护平台经济市场秩序,分别都在自有平台上建立相应的公众维权平台和入口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治理。其次,腾讯和阿里巴巴在治理实践中均重复采用制度、组织、技术、文化层面的路径融合。比如,腾讯不断进行自我平台技术升级以及与其他企业合作技术创新,不断依据政府引导和市场需求更新平台运营规则,参与和发起组织联盟会议以及行业倡议等;而阿里巴巴也是依据政府要求和不同失责现象出台规则,利用大数据和技术识别舞弊团伙为政府行动助力,成立打假联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