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坝下水位降低值及水面比降》
为选择充分补偿老木孔发电效益的整治措施,对坝下水位进行评估,对比各工况下设计方案1、2的水位及水面比降见表4。可以看出,以上方案将枢纽下游350~650 m河段的水面比降从4.2‰(图2)降至0.8‰~1.5‰,且设计方案2较设计方案1多释放4~30 cm的水头,出于综合效益考虑,有必要对设计方案2进一步优化。
图表编号 | XD0019593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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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5 |
作者 | 但云峰、张春泽、谢灵运、周勤、李艳 |
绘制单位 | 重庆交通大学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重庆交通大学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内河航道整治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重庆交通大学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内河航道整治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重庆交通大学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内河航道整治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重庆交通大学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内河航道整治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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