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婴儿期儿童身心成长特征》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与《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界定,儿童可分为几个不同的时期:从出生到1岁为乳儿期,1~3岁为婴儿期,3~6岁为幼儿期,6~12岁为童年期。根据文献的研究与探讨,其中婴儿期儿童的成长特征如表1所示[1]。
图表编号 | XD0019484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0.31 |
作者 | 胡雪芮、钱皓、马东明 |
绘制单位 | 北京化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与《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界定,儿童可分为几个不同的时期:从出生到1岁为乳儿期,1~3岁为婴儿期,3~6岁为幼儿期,6~12岁为童年期。根据文献的研究与探讨,其中婴儿期儿童的成长特征如表1所示[1]。
图表编号 | XD0019484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0.31 |
作者 | 胡雪芮、钱皓、马东明 |
绘制单位 | 北京化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