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由“音乐发展的五大律”结合构成的“五项曲式原则”及其相对应的曲式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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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式与作品分析中的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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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教材中,理论家也关注了上述两个方面的结合。比如贾达群教授提出了四类组合方式(表2),即注重曲式的动态进行,这一点最早可以追溯到杨儒怀先生的著作;而柴志英则用“重复的原则”“并列的原则”“对比—再现的原则”“连续对比—再现的原则”“呈示—展开—再现的原则”19将音乐主题的发展与曲式构成这两个方面进行融合。因为,正如和弦只有在和声进行过程中才具有意义一样,音乐结构中的并列、对比、展开、返回和再现也都无法在作品中独立存在,将这两个方面作进一步融合可以得出下面的表3。其中的“并列”“对比”“展开”“返回”“再现”可以称作“音乐发展的五大律”,它们相结合而构成的曲式原则本文称其为“五项曲式原则”。表3中还对应了相应的曲式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