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岗位家庭医生团队成员收入和福利待遇情况比较[n(%)]》
注:临床医疗与护理、临床医疗与公共卫生,月收入、总收入中家庭医生专项资金占比、总收入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占比比较,P<0.016 7;护理与公共卫生,收入与家庭医生工作价值匹配程度比较,P<0.016 7;因修约部分构成比之和非100.0%
(1)本次接受调查的676人,321人(47.5%)月收入<8 000元;认为总收入中家庭医生专项资金占比<10%者294人(43.5%);认为总收入中家庭医生签约费占比<10%者322人(47.6%);同时有256人(37.9%)认为自己的收入与工作进行的付出是不匹配的;只有145人(21.4%)对自己目前的福利待遇情况表示满意。(2)不同岗位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的月收入、总收入中家庭医生专项资金占比和签约服务费占比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家庭医生团队成员月收入、总收入中家庭医生专项资金占比和签约服务费占比高于从事护理和公共卫生工作的家庭医生团队成员(P<0.016 7),但从事护理的家庭医生团队成员与从事公共卫生的家庭医生团队成员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16 7)。(3)不同岗位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对收入与家庭医生工作价值匹配程度的评价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从事公共卫生的家庭医生团队成员认为收入与工作价值匹配的比例高于从事护理的家庭医生团队成员(P<0.016 7)。(4)不同岗位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对福利待遇的满意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204,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9345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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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05 |
作者 | 冯黄于飞、景日泽、王嘉豪、方海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经济学联合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生育健康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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