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强限制性因素适宜性评分标准及最终得分》
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在参考《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查规范》后,根据金阳县欠发达以及地形地貌的特征,进行了针对性的选取:(1)强限制性因素,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行洪通道、难以利用的土地和坡度大于50°陡坡等因素;(2)较强限制性因素,包括影响工程建设适宜性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等因素。强限制性因素评分标准见表5,较强限制性因素评分标准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19282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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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0 |
作者 | 吴正飞、赵其华、张朝俊 |
绘制单位 |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成都理工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成都理工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成都理工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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