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证据应用前后各项审查指标执行率比较(例次,%)》
注:Y为复合审查指标,N为不符合审查指标。
审查指标1~4通过查看科室文件,证据应用前后各审查了4次;审查指标5通过查看护士业务学习本,证据应用前后各审查了90人次;审查指标6~12审查对象为患者,证据应用前后各审查了90人次,执行情况包括符合审查指标记为“Y”,不符合记为“N”。最终12项审查标准执行情况,除审查指标10证据应用前后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外,其余各项审查标准证据应用后执行情况均优于证据应用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19220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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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0 |
作者 | 许妮娜、杨中善、刘宁、乐格芬、詹昱新、吴艳妮、汪欢 |
绘制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遵义医科大学珠海校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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