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个门槛值区间的样本个数及其比重》
如表3所示,以城镇化水平为门槛变量进行估计,得到的两个门槛值分别为60.05%、69.20%。本文根据得到的这两个门槛值对31个省区市不同年份的城镇化水平跨越门槛值情况进行统计(表4)。针对第一个门槛值(60.05%),截至2016年大部分省区市的城镇化水平都未达到60.05%,还处于上升发展阶段;仅有广东、北京、天津、上海的城镇化水平在2005年超过了第一个门槛值,辽宁(2008年)、浙江(2010年)、江苏(2010年)、福建(2013年),以及内蒙古(2015年)、重庆(2015年)的城镇化水平随后分别跨过第一个门槛值。针对第二个门槛值(69.20%),北京、上海的城镇化水平率先在2003年跨越第二个门槛值,2005年,天津城镇化水平跨越第二个门槛值;直到2016年,广东的城镇化水平才越过第二个门槛值(69.20%),此时也仅有这4个城市的城镇化进程进入高水平发展阶段。截至2016年,未越过第一个门槛值(60.05%)的地区比例达到且保持在80.65%。可以看出,大部分省区市的城镇化进程仍位于较快的上升发展阶段,同时区域差异仍存在,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高于中西部地区。因此,城镇化建设应协调区域发展,达到各区域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19141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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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6 |
作者 | 林爽、赵磊 |
绘制单位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旅游与会展学院、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