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IASB概念框架对财务报告目标的不同表述》
注:以上有关管理层履行受托责任表述的下横线为笔者所加,以突出2010年版和2018年版概念框架的主要区别。
应当承认,FASB和IASB原先的概念框架都偏向决策有用观,而将受托责任观放在次要的地位。2010年修订后两会概念框架的目标章仍如此。对此,有不少利益攸关者建议提升后者的地位,有主张将受托责任观置于优先地位的,有建议基于两种观念确定财务报告双重目标并各自表述的,等等。最终IASB在2018年版概念框架中采取了将两种观念糅合在一起的表述方式,具体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9057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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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3 |
作者 | 张为国##博士生导师 |
绘制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