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部分审计方案中的“审计方法”列示》
(4)审计方法的设计缺少针对性思路,技术工具滞后于项目创新。审计实务中常将审计方法等同于审计技术,以一般技术替代审计方法,列举一些审计技术即认为满足了审计方案的编制要求,很少在审计方案中明确用什么方法实现审计目标、用什么技术取得审计证据的具体指引。表1可见,中央审计机关已重视审计目标、审计对象与审计方法的关系问题,而地方审计机关关注点大多是审计目标及审计对象,缺乏明确的有针对性的实现审计目标的路径指导,这就失去了审计方案中列示审计方法之意义。其次,即使是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创新型审计项目,审计方案中的审计方法仍以传统审计技术居多或不属于审计方法(详见表4),有些方案会结合税务、金融、预算执行审计等提及技术创新,但基层审计机关不少是泛泛而谈“运用大数据、计算机审计技术”“做好智慧审计”等,缺乏与审计项目相配套的大数据运用、审计技术创新、传统与现代审计技术相结合的综合运用方面的具体指导及相关专业人才的技术支持。
图表编号 | XD0019049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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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10 |
作者 | 许莉、胡钧歌 |
绘制单位 | 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