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近年来林业企业发行或林业项目相关债券》
债券投资方式主要是指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基于债券发行与购买而形成的投资关系,主要包括各类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资产支持证券(ABS)等方式[12]。在实践中,债劵融资已经开始成为林业企业的融资路径之一,如2012年10月23号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发行期限7年的公司债劵13亿元;中国林业集团公司发行于2015年发行企业债15林业CP001,发行总额度4亿元,票面年利率4.35%,期限1年。债劵融资具有融资成本低、灵活性强的特点;从票面利率来看,高于存款利率水平,对社会资本有一定吸引力。除了林业企业自身发行的债券外,也有金融机构通过发行林业相关债券支持林业发展,如2016年12月22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60亿元绿色金融债,用于林业资源保护开发、林业生产基地建设以及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见表1)。因此,未来林业企业发行债券以及非林业企业发行的林业相关债券都可以作为金融资源配置林业的途径。
图表编号 | XD0019047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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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0 |
作者 | 奇正勋、程军国、秦涛、孙晓敏 |
绘制单位 |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