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CDM机制下的林业碳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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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碳汇交易模式的构建——以陕西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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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议定书》签订后,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林业碳汇试点全面展开,荷兰电力委员会(SEP)创建了森林CO2吸纳基金FACE,在世界各地建立了预算金额近1.8亿美元的林业碳汇项目。首项投资项目即为马来西亚的热带雨林恢复项目,随后又分别在厄瓜多尔、捷克、荷兰和乌干达等地开展了林业碳汇项目,以抵消其电厂的碳排放量额度。这些项目的实施给当地带来了就业、旅游等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表1所示为清洁发展机制下的各类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