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生长发育效果:基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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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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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高新区某污水厂建设规模为25000 m3/d(变化系数1.47),远期总规模为50000 m3/d,主要处理高新区中心区高新大道以南及部分村庄生活污水及部分预处理后排放的电子类、机械五金材料类等生产废水。由于污水厂排放水域水量较小,纳污能力弱,且为河源东江一级支流,因此出水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3]的最严值(其中总氮≤15 mg/L)。设计水质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