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33年1月至1934年9月《红色中华》红板和红匾专栏表彰概况(1)》

《表1 1933年1月至1934年9月《红色中华》红板和红匾专栏表彰概况(1)》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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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价值观构建与引领: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树立劳模的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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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为不完全统计,《红色中华》中缝的红板资料,因难以辨认而未予统计;2.为便于分析,表中标题有些增加了文中的小标题;3.表中的集体为各种组织的统称。

从以上几个典型个案不难看出,红板和红匾上表彰的先进不是完全以劳模为主,对红板和红匾上表彰的所有模范类型、单位属性进行统计后可以看得更为清楚。表1为1933年1月至1934年9月《红色中华》红板和红匾上表彰的所有模范类型、单位属性。据表1统计,34次专栏表彰中,从模范类型看,退还公债模范15次,位列第一;节省经济模范14次,位列第二;借出谷子模范6次,位列第三;劳动模范5次,位列第四;购买公债和扩红模范各3次,并列第五。从单位属性看,集体(包括中央、省、县、区、乡、村各级组织)受表彰31次,个人18次,一共4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