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国土空间规划的海洋利用分区》
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划定利用分区,在“功能+管制”分区对应关系(表4)的基础上,适当归并开发类分区,形成二级分区体系,共划分出海洋保护区、海洋发展区和海洋保留区3个一级分区,以及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海水增养殖区、海水捕捞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仓储区、矿产与能源区、旅游休闲娱乐区、国防军事区、排污倾倒区、特殊利用区和海洋保留区12个二级分区(表5)。
图表编号 | XD0018779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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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5 |
作者 | 周鑫、陈培雄、黄杰、王权明 |
绘制单位 |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