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功能+管制”分区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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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的海洋分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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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县级尺度,综合考虑区域开发保护的具体方向和用途管制的需求,建立融合功能与管制于一体的利用分区。以海洋资源作为连接点,建立功能与管制的对应矩阵。其基本逻辑是:海洋资源是提供海洋功能的物质基础,也是海洋利用行为的客体和对象,用途管制的重要内容就是管控各种利用行为对海洋资源的占用和影响。例如,渔港利用的是深水岸线资源提供的交通运输功能,对其开展用途管制的实质是管控港口建设对深水岸线资源的利用强度和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因此,从功能的角度,渔港兼具渔业和交通运输的功能,但是叠加用途管制的需求后,渔港应划为港口航运区。具体对应关系如表4所示,其中,海洋资源采用GB/T19834—2005《海洋学术语海洋资源学》的分类,利用行为采用开发、保留、保护的三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