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应建制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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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分析及监管模式优化》
根据水利行业相关标准梳理出参建单位应建制度清单,项目法人至少应建制度14项,监理单位7项,施工单位21项[9],见表7。安全监管人员可通过检查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制度建立情况、制度执行过程记录这3项达到组织行为检查的目的,通过督促参建单位完善管理体系建设这一组织行为控制,进而规范组织成员个人行为,减少和消除不安全动作和不安全物态,可有效避免事故和伤害,提高监管效能。
图表编号 | XD0018732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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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1 |
作者 | 李林娜、王冬梅、邵明洲 |
绘制单位 |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