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企业VOCs排放成分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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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典型汽修企业VOCs排放特征与臭氧影响分析》
从企业VOCs排放成分谱(表2)可知,不同企业排放的VOCs主要组分构成各不相同。丙烷、甲苯、二氯甲烷、正丁烷、异丁烷、乙酸乙酯和1,2-二氯丙烷是水性漆企业排放VOCs的主要组分,占总排放的82.41%;丙烷为水性漆企业喷烤漆房排放的首要污染物,占总VOCs比例达39.6%,其次为甲苯、二氯甲烷和正丁烷,占比分别为11.4%、9.8%和9.1%。本研究与其他研究存在较大差异,如刘俊玲等[22]的研究表明,醇类物质是水性漆的主要排放组分,因其采用了有机溶剂样品,而本研究样品是基于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下采集经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样品,由于活性炭对醇类和酯类等含氧VOCs组分具有较好的吸附能力[23],排放废气中含氧VOCs组分占比较小。1,2-二氯丙烷、1,2-二氯乙烷、甲苯和4-甲基-2-戊酮、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和乙苯是油性漆企业排放VOCs的主要组分,占总排放的87.71%;卤代烃组分中的1,2-二氯丙烷和1,2-二氯乙烷所占比例较高,占VOCs总排放量的54.86%,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乙苯是占比较大的苯系物,占总排放量的23.83%,表明卤代烃是使用油性漆企业的重点管控对象。
图表编号 | XD0018695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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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方莉、刘继业、聂磊、何丽娟、王海林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城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城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城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城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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