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排除其他环境政策的影响》
注:*、**、***分别表示显著性水平为10%、5%和1%。括号内为估计系数的稳健标准误,聚类在省级层面,并采用自抽样法(Bootstrap)反复抽样500次得到。
为控制这些政策对研究结果的潜在干扰,遵循已有文献的处理策略(Ren et al.,2020;Hu et al.,2020),本文将受SO2排污权交易计划、北京奥运会、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影响的城市样本分别剔除,重新对模型(1)进行估计。如表4第(1)~(3)列所示,剔除这些样本后的估计系数仍不显著,意味着区域环保督查制度实施期间的相关环境政策(事件)未对本文估计结果造成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18565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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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5 |
作者 | 陈晓红、蔡思佳、汪阳洁 |
绘制单位 | 中南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