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7年泰州市不同种植地点的芋头成本效益比较》
注:“2+4”表示合作社流转种植面积2 hm2,带动农户种植面积4 hm2;“60+400”表示合作社流转种植面积60 hm2,带动农户种植面积400 hm2Note:‘2+4’indicated 2 hm2circulated planting area of cooperatives and 4 hm2planting area of sitimulated peasant household;‘60+400
泰州各市区、合作社、家庭农场不同芋头品种的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见表1、2。与油菜(2 220元/hm2)、花生(5 123元/hm2)、大豆(6 063元/hm2)等传统经济作物的纯收入相比,芋头种植纯收入相对较高。泰兴、靖江、兴化3地效益差异不大,收益7.5万元/hm2以上,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因芋头经营模式、管理方式不同,效益差异大。其中,靖江陈灿新家庭农场效益最高,达15万元/hm2,泰兴祁巷香荷芋专业合作社效益最低6万元/hm2。
图表编号 | XD0018550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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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28 |
作者 | 汪翔、常蕾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泰州农科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