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2009、2012、2015年河南省各地级市土地规模效率比较》

《表8 2009、2012、2015年河南省各地级市土地规模效率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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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DEA模型的河南省城市土地利用效率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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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K值为考虑规模收益下的规模效率;irs、-、drs分别表示规模收益递增、不变、递减Note:K value is the scale efficiency under the consideration of scale returns.;Irs,-,drs are the returns of scale increasing,the same,the decreasing

运用DEA中CCR模型所测度的土地利用效率包括土地的投入产出效率以及土地规模效率,其中土地规模为“irs”表示该城市土地规模递增,利用空间布局良好,结构合理,资源利用开发有序,现有的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与当前的经济、环境等配置合理。当规模为“drs”表示规模效率递减,应当调整规模大小。如果样本单元的投入产出效率为1,而规模效率小于1时,这说明样本单元本身的技术效率而言没有投入需要减少、没有产出需要增加;样本单元的综合效率没有达到有效(即土地利用效率为1),是因为其规模和投入、产出不相匹配,需要增加规模或减少规模。如2009年数据中的洛阳市其土地投入产出效率为1而规模效率为0.897,所以其综合效率未达到有效,其规模应该扩大[13-15]。具体见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