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蜈支洲岛水上项目主要设备NOx排放量限值》
然而,游乐设施排放并非氮氧化物的唯一来源,岛上的酒店、餐厅等基础服务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也会产生废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风景名胜区内氮氧化物的1 h平均浓度限制为250μg/m3。本文假定游乐设施排放量占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70%,则在空气质量标准范围内可允许6艘喷射艇和游艇以及70艘摩托艇同时活动。据统计,摩托艇的平均消费率为15%,单次游玩时间为10 min,加上游客上下船时间共计20 min,因此计算得到蜈支洲岛的空气环境容量为12 600人。
图表编号 | XD0018446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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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28 |
作者 | 冯婉怡、张珊 |
绘制单位 | 海南大学旅游学院、海南大学旅游学院、海南大学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