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历史房产核实统计情况表》
注1:因房产登记变更遵循房主主动申报原则,房产清单资料仅供参考核对注2:房屋属于外单位、只自购楼宇的部分房屋、自建房屋拆迁补偿他人、其他特殊情况等注3:房改资料相对来说是最全面、最准确的房屋基础数据,因此其地址数据可以作为主要依据说明1:每一类房屋管理资料中的
一是以现有公有住房核查时记录的位置、户型、面积、楼宇情况(单元数、总户数)等为线索,进行现场勘查和访谈调查,认真核查每一处公有住房所在楼宇的总户数和变迁历史。二是以不动产登记的全产明细资料为依据,核查全部登记房产的数量和现状。虽然房产登记变更遵循房主主动申报原则,可能存在未及时申报变更的情况,但是全产资料仍可作为排查账外房产的重要核查证据。三是以房改资料为依据,核查统计房改房产地址、数量与结余等。房改资料相对来说是最全面、最准确的房产基础数据,其地址、数量等可以作为主要核查依据。四是以市场价出售资料为依据,核查统计市场价出售房产地址、数量与结余等。五是以房产划拨资料为依据,审核统计划拨房产的数量。六是以拆迁、置换资料为依据,审核统计房产增减数量。七是整理统计历次房产处置数量,同时排查可能的账外房产。历史房产核实统计情况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8031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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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5 |
作者 | 汪世荣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