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美国VICP实施初期不同应税疫苗的税率(1987年12月31日-1997年8月6日)》
美国疫苗信托基金设立的前10年,其应税疫苗的消费税是基于风险评估的方式按不同税率[9]征收,详见表1[注:表中所列疫苗的联合疫苗按各列表疫苗税率之和征收;单价疫苗则按含该单价疫苗成分的列表疫苗的税率征收,如麻疹疫苗按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税率4.44美元/剂次征收]。
图表编号 | XD0017967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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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30 |
作者 | 王艺芳、杨丽娜、杨悦 |
绘制单位 |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沈阳药科大学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沈阳药科大学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沈阳药科大学国际食品药品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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