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明代河南部分州、县小麦种植及所占税收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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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河南区域粮食种植结构商品化与集镇城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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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李勇:《明代河南地区小麦种植研究》,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年,第52-56页。

在明代河南粮食种植结构中小麦的地位得到极大提升,宋应星《天工开物》记载河南种植小麦已经与其它粮食作物的种植总面积相当,“四海之内,燕、秦、晋、豫、齐、鲁诸道,丞民粒食,小麦居半,而黍、稷、稻、粱仅居半。”(9)在有统计的明代河南各州县中,小麦种植都保持较高的比例,除个别地区个别年份外,各县小麦种植基本上都在全区耕种面积的40%以上,汝州等地区则是在50%以上,小麦税收的比例也基本上都保持在30%(详见表1),种植面积和所占税收比这两项指标都说明在明代河南的粮食作物中小麦已经占据绝对的主体。明代河南粮食种植结构的变化还表现粟在粮食结构中地位下降,水稻超过粟的地位,豆类种植面迅速扩大,尤其是黄豆的产量也超过粟,到明中叶之后玉米、番薯、高粱也进入到河南粮食作物主体结构中。河南粮食这种以麦为主体的种植结构一直持续到清中期之前,期间粟的地位进一步下降,退出主要粮食作物的地位,在种植结构中与高粱、黄豆的地位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