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欧洲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

《表2 欧洲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广阔的蓝海》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数据来源:欧洲金融市场协会(AFME)。

知识产权本身不能产生现金流,其现金流的产生依赖于原始权益人的运营,因此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状况和原始权益人的信用状况高度相关。由于需要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进行融资的往往是弱资质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一般需要优质主体提供担保或差额补助措施。例如,“第一创业—文科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主体评级AAA的北京文投担任第二差额支付承诺人;“兴业圆融—广州开发区专利许可资金支持专项计划”由主体评级AAA的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差额支付和流动性支持。对优质担保的依赖将增加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行成本,限制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场发展空间。此外,知识产权具有碎片化、异质性高的特点,标准化程度较低,并不适合作为大规模证券化的底层资产。从国外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知识产权证券化相对而言属于小众市场,有一些零零散散的产品发行。例如,2001年英国的蚕蛹音乐公司将旗下拥有的4万多首歌曲版权打包发行证券,筹集资金达6000万英镑;2002年意大利Parma FC足球队以其知识产权的权利(主要是电视转播权和商标权)和合同锁定的未来收入(主要是广告收入、赞助商收入)作为基础资产发行债券,共筹资约1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