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4—2018年百城评估一级指标得分率(%)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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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立法的实践解析与逻辑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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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1]。制发规范性文件是各级行政机关履职的基本方式,其法治化水平直接影响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进程和发展阶段。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启动了百城法治政府评估项目(1)(以下简称“百城评估”),其中有关“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级指标3)评估就是专门选取国务院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刚性要求作为观测点。连续五年的持续性跟踪评估结果显示,与其他一级指标相比,本部分得分率始终处于低位,四年平均得分率未能及格,已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薄弱领域(见表1)。在具体指标方面,地方政府在规范性文件建章立制方面已经取得显著进展,评估难度在逐渐加大,但得分率进步明显,从2014年至2018年分别为39.75%、44.5%、84.4%、86.2%、83.5%(1);有关评估实施情况的指标得分率依旧不高,已经成为明显短板,比如,三统一制度落实情况,2014年得分率为32.1%,从2015年至2017年分别为30.8%、22%、32.5%,2019年得分率仅为47%;即便是比较常规化制度的落实情况,比如清理制度,2019年得分率依旧未能达到100%,而控权特征非常明显的制度,比如,公布情况以及公开听取意见落实情况,只有2019年刚刚接近或者微超及格比率(见表2)。部分指标得分率长期低迷不振,已经成为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阻滞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