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临床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评分标准》

《表1 临床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评分标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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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芩苷调控自噬保护肠黏膜屏障干预肠道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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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注:(1)耳朵、尾巴、脚掌每处脱皮或结痂记0.3分,皮肤表现最低得0分,最高得3.9分;(2)即使症状消退,小鼠自然死亡或人为因素造成死亡也可视为发生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3)小鼠无症状死亡视为无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

移植后每天给小鼠称质量,观察小鼠进食、毛发改变及腹泻情况。参照文献[8],对小鼠进行临床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症状评分,每项评分超过1.5分或临床总评分超过3分以上,视为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发作,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