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0和2017年我国各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基本情况》

《表2 2000和2017年我国各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基本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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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018年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支出公平性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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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值是指经国内生产总值平减指数(以2017年为基准)调整后的值。

从2000—2017年城乡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实际值)年平均增长速度来看,农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年平均增长速度位于前五位的是贵州、湖北、广西、安徽和青海,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5.73%、15.37%、14.36%、14.19%和13.76%,位于后五位的是天津、北京、浙江、上海和西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38%、8.10%、8.12%、8.23%和9.99%;城镇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年平均增长速度位于前五位的是湖北、安徽、江西、辽宁和内蒙古,分别为10.79%、8.29%、8.28%、8.04%和7.93%,位于后五位的是西藏、浙江、广东、河北和福建,分别为1.69%、3.86%、5.26%、5.63%和5.68%。可以看出,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普遍高于农村居民,除天津外,其余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年平均增长速度均高于城镇居民,而且各地区间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差异较大(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