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欧亚经济联盟机构及决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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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进展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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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Rilka Dragneva and Kataryna Wolczuk,The Eurasian Economic Union Deals,Rules and Exercise of Power,Chatham House,2017,p.13.

最后,欧亚经济联盟的制度设计模仿欧盟,但这种设计与欧亚地区的规范存在不一致,导致制度效果存疑。研究国际规范扩散的学者认为,欧盟通过直接和间接两个维度进行规范传播。从直接维度来说,欧盟是规范的直接传输者,驱使世界上其他区域行为体接受欧盟的规范;从间接维度来说,由于欧盟的示范效应,使得其他区域行为体主动模仿欧盟。欧盟规范的传播遵循结果和恰当两种逻辑。按照结果逻辑,其他区域行为体接受欧盟规范,是基于理性的计算;按照恰当逻辑,欧盟规范所具有的合法性使得其他区域行为体模仿欧盟。欧亚经济联盟的成立,是基于恰当逻辑、间接模仿欧盟的结果。(1)但是,欧盟制度设计的主要规范是超国家制度建构,与欧亚区域地方规范(尊重主权)不一致,导致欧亚地区制度设计得似是而非。也就是说,本地化是国际规范传播的特征之一,即地区行为体积极重塑外部观念,使其与本地信念、实践相一致。(2)在本地化过程中,欧亚经济联盟缺乏制度革新,在国家和超国家间博弈。区域一体化理论认为,在世界三大区域一体化中,欧盟的成功是新自由主义所主张的功能合作及外溢的结果;北美自由贸易区立足于美国霸权,通过完全契约,达到霸权国与小国间的均衡;东盟基于共同身份,形成安全共同体,尽管制度弱小,仍能实现国家间合作。(3)欧亚经济联盟超国家制度不强,制度设计呈现出渐进性,采取不完全契约模式,2025年能否达成完全共同市场存疑、集体身份认同存在变数。由于欧亚经济联盟采取正常的(normal)地区主义模式(4),缺少理论创新,地区实践与理念不匹配,发展前景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