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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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减免有助于中国城镇家庭提高消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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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虑到本文研究主题,这里只报告了实验组家庭信息。

经典文献常利用现金持有量反映家庭流动约束水平(Carroll,2001)。表1显示,样本家庭期末手持现金均值为7529.11元,流动率(计算公式为:(期末手持现金/12)/家庭每月工资性收入)均值为12.68%。这说明,至少就本文样本而言,流动性约束可能并不重要。徐润和陈斌开(2015)基于CFPS计算得到,工薪个人税收减免约为税后收入的2%,本文基于UHS所得工薪家庭减税率(减免额/家庭每月工资性收入)为2.23%,再次说明本文样本具有一般代表性。表1同时显示,无论收入水平、流动率还是减税率,变异性(即标准差)均较大,这为后文检验不同理论提供了可能。就消费结构而言,非耐用品支出约为消费支出的98.41%,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约为消费支出的27.12%,食物消费支出约为消费支出的40.73%,在外饮食支出占比较少,仅为8.70%。就人口特征而言,样本家庭平均人口接近3个,户主平均年龄45.12岁,文化程度为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