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 作业工况4~7的系泊分析结果》
在阵风风速为13.4 ms(时平均风速为10.1 m/s)且波浪H=0.2 m(Tp=10 s)条件下,工况6船体的所有运动分量均未超过规范规定限值,码头作业效率可以得到保证(表12)。因此,可以得到码头作业风速为13.4 ms(时平均风速为10.1 m/s)。
图表编号 | XD0017203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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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5 |
作者 | 江义、高浪、范晔 |
绘制单位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