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从事危险品处理人员资格范围》
对于从事危险品物流相关人员的管理是要着重提及的,正如《消防法》规定,从事危险品运输或储存有一定数量危险物品的加油站、化工厂等,都必须配备持有《从事危险物品处理人员》资格证的人员,并从中选出优秀者向上级报备。日本还将《从事危险品处理人员》的资格范围详细划分成了甲乙丙三等(如表2),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并且每3年内,必须参加一次集中学习,这就为开展危险品物流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图表编号 | XD0017092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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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刘雨之 |
绘制单位 |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