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编制制度 (试行) 》确立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相关指标》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提高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管理责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具有巨大意义,是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为了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体现国家资源存量,国家对重要自然资源进行实物量核算。因此,在试点工作方面,为指导各地区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国家于2015年、2017年先后印发《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制度(编制指南)》(以下简称《编制指南》)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编制制度 (试行)》) 。其中,《编制制度(试行)》是对《编制指南》的更新修订,如在职责分工上,《编制制度(试行)》明确规定由统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国土、林业、农(牧)业等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基础统计资料,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账户。在核算范围上,编制制度(试行)在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账户的基础上增加矿产资源账户的核算,但由于本次地理国情普查还未涉及矿产资源储量等相关内容,因而主要讨论《编制制度(试行)》核算表式涉及到的相关指标且暂不涉及矿产资源账户指标的讨论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03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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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15 |
作者 | 胡勇、江冰婷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