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煤炭能源平衡表:能源和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及应用探讨》
研究分析我国统计局发布的能源相关表格,发现其核算体系尚不全面。矿产资源的核算应分为存量与流量两个方面,但国家统计局的表格侧重于存量,流量表仅限于综合能源平衡表及石油、煤炭、电力平衡表四张。存量表中也仅限于总数和部分分类数据的描述,缺乏本期存量增加和减少的变动情况;而流量表仅限于能源矿产,对于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并未涉及;能源矿产仅限于石油、煤炭、电力,对于天然气等其他能源并未涉及;对煤炭、石油等也未进行细分;对于清洁能源,则根本就未进入议事议程。因此,总体来看,这些表格表达的内容还属十分笼统,难以真正反映我国能源资源的“来龙去脉”。在我国统计局发布的能源相关表格中,最接近SEEA2012提出的供给使用流量表的是综合能源平衡表及石油、煤炭、电力平衡表。表2以煤炭平衡表为例,进一步展示了此类平衡表的一般格式。
图表编号 | XD008208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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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01 |
作者 | 耿建新、吕晓敏、石吉金、刘尚睿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