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林木资源统计表:林木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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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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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林木资源的统计表只包括覆盖率、蓄积等基本信息,不能够全面体现林木资源的增减变动情况。为了更好地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离任审计制度,应该对传统的统计表进行完善。首先,应对林木资源进行划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的规定,凡疏密度在0.3以上的为天然林;南方3年以上,北方5年以上的为人工林;要对森林资源进行分类一般来说有四种方法:即按森林的作用、人为影响的程序、林木特征、森林的自然属性的分类。各地的政府部门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分类方式。森林法规定将森林划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根据以上的分析,并结合传统的林木资源的统计账户做出林木资源的统计表。如表2所示。